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夫子!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﹖
原文直譯:「...老師,我作了甚麼,才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?」
前言:好撒瑪利亞人這段經文是路加福音特有的,描述一個律法師試探耶穌對律法的認知如何?耶穌是個很好的老師,不計較律法師問問題的動機,不但精準回答律法的精義,還用比喻進一步闡釋律法的總綱是愛,情節簡潔生動,寓意精闢深遠。
一、經文重點 經文:路加福音10:25-37
(一)試探-該做什麼得永生(路10:25)
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夫子!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﹖
原文直譯:「...老師,我作了甚麼,才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?」
提問的人是一個律法師,不是出於真心的詢問,動機是要試探耶穌,也許要抓耶穌的把柄控告他,也許要顯明我是律法專家。
做什麼?很具體、很表面、很功利,是想靠行為稱義,想靠積功德換永生,這是宗教的誤解,律法師陷入律法的泥淖,人的解釋使律法走入死胡同,把神的愛、神的憐憫打入死胡同。
(二)誡命-愛神愛人是全人(路10:26-28)
26耶穌對他說:律法上寫的是什麼﹖你念的是怎樣呢﹖
律法是神的誡命,耶穌說即使到天地廢去律法也不能廢去,我來是要成全律法的,耶穌問律法師律法上寫的是什麼?要律法師知道:「永生之道在神的話裡。」
太5: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
太5:18 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
27他回答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
原文直譯:「...要用你全部的心、全部的魂、全部的力量、全部的心思,愛主你的神。」
十條誡命前四條是愛神,後六條是愛人,是用全人、用生命去愛。
28耶穌說:你回答的是;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。
律法師的答案是標準答案,應該給一百分,耶穌肯定他對律法的「知道」,耶穌不吝於稱讚。
然而耶穌也知道律法師「知道」卻不能「行道」,出於憐憫,耶穌教導他要「這樣行」,因為律法師曲解了神的律法,忽略律法乃神的愛。
林後3:6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。
(三)愛誰-誰是鄰舍我能愛
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誰是我的鄰舍呢﹖
律法師問:誰是我的鄰舍呢?意思是:我要愛誰?誰值得我愛?
有愛而不知愛的對象,有愛而不知道該怎麼愛,或許這是陷在律法繁瑣規條中的律法師最大的盲點。
其實律法師挑戰的是耶穌的行徑。
耶穌走遍各地,醫病趕鬼行神蹟,對象不只限於猶太人,也施恩憐憫外邦人。
以「神的選民」驕傲自居的猶太人,非常瞧不起「外邦人」,加上國仇家恨的歷史,他們是不能愛、也不願愛外邦人的。
即便在猶太人的境地,他呼召稅吏馬太當門徒,與罪人吃飯,釋放妓女、、、,耶穌的作為不分種族、身分與罪行。
法利賽人和文士就曾經質疑耶穌同稅吏與罪人吃飯;法利賽人「我不像他」的禱告也顯示他們鄙視罪人,即使都是猶太人,聖潔是有別的,愛是有對象的。
或許律法師想抓住耶穌「愛錯人」的把柄,讓猶太人拒絕耶穌的教導。
(四)故事-天國奧秘用比喻
天國的奧秘超越人的智慧和理解,耶穌是個好老師,常常用言簡意賅的比喻,用人能明白的言語闡釋真義。
1強盜-耶路撒冷路難行
30耶穌回答說: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強盜手中。他們剝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個半死,就丟下他走了。
耶路撒冷的地勢比耶利哥高,所以說『下耶利哥』。沿途盡是多岩石的曠野地帶,常有盜賊出沒。
有一個人,經過這段危險的路,遇到強盜。
2半死-飛來橫禍剝打丟
「他們」表示強盜不只一個而是群體,那一個人完全無力抵抗,「剝去他的衣裳」不但是搶奪更是羞辱,「把他打個半死」可見強盜的手段凶惡殘酷,「就丟下他走了」任由他死亡。
3偶然-祭司利未閃邊行
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,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。
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,看見他,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。
垂死邊緣的受害者或許已經絕望,這條路險惡難行,也許走的人不多,「偶然」是難得的機會,有祭司經過,祭司擔負獻祭職責,是聖潔的神僕,有高貴的宗教身分,受人敬重,然而祭司「看見」了,「就」立刻沒有遲疑,從「那邊」過去了,繞過可憐的人過去了。
這樣唯恐避之而不及,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,也可能為了避免接觸死屍,以致沾染污穢(參利廿一1)。(註1)
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,利未人服事神,承擔聖工,也「看見」也「照樣」從「那邊」過去了。
機會不多難得有人經過,宗教的領袖和同工看見就從那邊過去,意味著閃邊繞過並遠離受害者。
耶穌對於宗教人士獻身獻祭與服事的聖工,持守潔淨的宗教禮儀,卻見死不救的冷酷,有溢於言表的感傷,如此遵守律法而沒有愛,淪為偽善,失去上帝原來的美善。
4慈心-白白憐憫施救恩
33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,
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,包裹好了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帶到店裡去照應他。
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,交給店主,說:你且照應他;此外所費用的,我回來必還你。
一個備受猶太人輕視與仇恨的撒瑪利亞人來到,看見就「動了慈心」,「上前」是主動而靠近可憐的人;用油、酒倒傷處,仔細的包裹,透過正確、謹慎而連貫的動作,又醫治又纏裹;他體貼傷者的軟弱,扶他騎上「自己的牲口」,表示他必須一邊行走一邊照顧傷患;走過這條崎嶇險惡的荒僻道路,直帶到安全的店裡,持續照應他。
第二天,當他必須離開,拿出不少的銀子請店主照顧,並且承諾如果不夠,我回來必還你。
(五)誰愛-鄰舍憐憫照樣行
36你想,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﹖
37他說:是憐憫他的。耶穌說:你去照樣行吧。
這個生動而發人深省的故事一定打動了律法師的心,耶穌要他想一想,反問誰是受難者的鄰舍?
律法師再一次回答出正確答案,之前律法師回答律法的正確答案,現在是抓住律法精髓是愛的正確答案。
耶穌鼓勵他「去」並且教導他「照樣行吧」!耶穌愛「試探」自己的律法師!
特別的是:律法師原來問誰是我的鄰舍,意思是我要愛誰?誰值得我愛?
耶穌說完了比喻卻問:「誰是鄰舍?」意思是誰是愛人的人?
律法師的鄰舍是被動等人來愛,耶穌鼓勵他要當鄰舍,成為主動去愛人的人。
從誰是鄰舍變成我是鄰舍,我願意、我能夠、我確實愛人。
二、如何應用?
這段經文值得我們省思:
(一)律法有愛恨不明
以色列人承受上帝的律法卻曲解律法的真義。
宗教領袖還畫蛇添足加上口傳教條的重軛,帶領百姓死守律法而看不見上帝賜下律法的愛,以至於以色列人敬拜「有口」「有儀式」卻「無心」,以色列人肯「獻祭」而不肯「憐恤」。
因著嚴守律法,以色列人用「罪」做區分,守律法的「義人」必須遠離不潔的、有罪的人事物,用「守律法」和「不守律法」的標準將人分類,將愛分裂。
以色列人不明白律法,不只導致亡了地上的國,更遠離天上神的國。
對於外邦人呢?以色列人以「上帝的選民」驕傲自居,看重血統證明書;以「耶路撒冷」為聖城,堅守地理的優越感;為了爭奪「迦南美地」又在無數爭戰中,與迦南各族埋下根深蒂固的新仇與舊恨!
卻不明白神愛世人,不分種族、國界、仇敵。上帝的愛跨越血統種族-打破亞伯拉罕子孫上帝選民的驕傲;跨越地理國界-打破外邦人、耶路撒冷、聖殿的狹隘;跨越歷史糾葛-打破國仇家恨彼此傷害的過去!
這段經文,耶穌不僅教導律法愛的真諦,也點出以色列人不能愛人的心結。
律法原是愛裡有自由,涵蓋一切的真善美。
愛神的人必然愛人!
上帝憂傷人的曲解,不惜差派獨生愛子道成肉身,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顯明愛神、愛人的真諦!耶穌來乃是成全律法。
(二)試探無情主有情
誠然律法師接近耶穌問耶穌問題是為了試探,可是耶穌卻出於憐憫,誠心稱讚、鼓勵、教導他。
耶穌來到世間就是因為上帝的憐憫,耶穌醫治、趕鬼、教導、傳福音就是施憐憫,好比撒瑪利亞人看見人受傷就「動了慈心」!
基督徒也常常試探耶穌,耶穌是救主嗎?耶穌能嗎?耶穌愛我嗎?
有時出於惡意,有時出於缺乏信心,有時出於不明白。
耶穌知道,耶穌也憐憫!
只要我們願意靠近耶穌,我們能經歷耶穌最誠懇的稱讚、最有力的鼓勵、最精闢的教導、最完全的醫治。
(三)生動比喻勝指責
耶穌的教導滿有智慧,常常隨機講述許多比喻。
生動的比喻,往往吸引人注意聽道,喜歡聽道;貼切的比喻,把天國的奧秘講解明白,人聽道明白才能行道;婉轉的比喻,在教訓或教導的時候容易打動人心,比較不會刺傷聽眾的自尊心,或引起防衛的反彈。
我們除了要聽懂耶穌的比喻,不要任意曲解之外,更要學習耶穌用比喻教導眾人的智慧與美意!
(四)愛有行動啟人心
撒瑪利亞人的「慈心」有作為。愛人有心也有行動,行動的秘訣包括:
愛的對象是普世:不管是誰,愛不分對象。
愛的行動是主動:主動靠近關懷,表達了解與慰問。
愛的焦點是「你的需要」:受傷需要油滋潤、酒消毒、傷口需要包裹,受傷無力,需要扶他騎牲口。幫助要適切,要先了解,要切合對方的需要,要尊重對方的感受。
愛的付出是「犧牲自己」:把自己的牲口給受傷者騎,犧牲自己的權益、犧牲自己的安危、犧牲自己的時間、行程和計畫。
愛的貫徹是持續照應:帶到店裡,已經安全了,仍然持續照應。
愛的慷慨是不計代價:愛有行動更有慷慨,不但先付銀子,還承諾如果不夠,回來必還給店主。
愛的寬廣是有同工:愛是設想周到,知道自己有限,可能礙於工作、行程、要務的牽絆,必須離開,也能託付適當的人協助照顧。
愛的真心不求回報:撒瑪利亞人承諾如果銀子不夠回來必還店主,可是從頭到尾,他沒有期待傷者的回報。
這樣的愛,是神的愛,上帝這樣愛我們;這樣的愛,如果我們愛神,我們也能這樣愛人!
參考書籍
莫里斯,《路加福音》(台北:校園,1996),頁223-27。
博克,《路加福音》(香港:漢語聖經協會,20005),頁321-26。
基督教論壇報3332 《好撒瑪利亞人(上)》愛鄰舍的真義
2011-10-29 http://www.ct.org.tw/1232955
基督教論壇報3334 好撒瑪利亞人(下):愛鄰舍的真義
2011-11-03 http://www.ct.org.tw/1233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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